汝阳县财政局发布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3浏览次数:
近期,汝阳县财政局发布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 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 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0 8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县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工作通知。
 
一、实施步驟
 
(一)开展试点。选择县教育体育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城市管理局等6家预算单位
 
开展试点,自2020年10月20日起上述单位实施的政府采购项 目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二)全面实施。其他预算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的采购项目,应当按本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二、采购意向公开内容
 
(一)公开主体和渠道。采购意向由预算单位负责公开。“汝 阳县政府采购网(http://ruyang. hngp. gov. cn/ruyang/) ” 是 我县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主渠道,省财政厅在政府采购网设置 “采购意向”专栏。
 
预算单位发布意向公开内容,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预算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编制本单位 意向公开内容。
 
2.登陆“汝阳县政府采购网”,进入系统后,点击“信息发 布”,后点击“采购意向公告”即可起草公告,起草完毕后,即 可“保存”后“发布”。完成后由系统自动推送至汝阳县政府采 购网“采购意向”专栏。
 
3.有条件的预算单位可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同步公开本单位 的采购意向。
 
(二)公开范围。除以网上商城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项 目外,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 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按项目实施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 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不含涉密项目) 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
 
(三)公开内容。采购意向公开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 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 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 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 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 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 额和执行时间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公开时间。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 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因预算单位不可 以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试点工作。采购意向公开是深化政府采购制 度改革,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各试 点预算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稳妥 推进试点工作任务,为今后全面推行采购意向公开打好基础。
 
(二)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各试点预算单位是采购意向公开 的责任主体,负责公开本单位采购意向,并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各试点预算单位应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科 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妥善安排项目实施时间,按时履行采购 意向公开责任。如遇采购意向发生变动,预算单位应及时调整并 更新采购意向。
 
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县财政局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68210917
 
来源:汝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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