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哪些事项需要注意?

发布时间:2023-07-21浏览次数: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与人力资源备案凭证区别


(1) 人力资源许可证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 人力资源备案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2、主公司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分公司可以使用吗?


主公司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分公司可以使用总公司的人力资源许可证。这里,我们需要明确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


(1) 分公司关系


总公司名称为A,分公司名称为A+地区名称+分公司。


(2) 非分公司关系


A公司具有B公司的股份,或者A公司和B公司是同一个法人等。


3、人力资源许可证有效期已过,但是年检位置显示未过期,是否可以支持?


人力资源许可证有效期已过,请大家及时申请更换及办理,同时目前上传此类证件,过渡期是可以支持上传的。


注意: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停办,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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